(2020年10月31日凉山州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凉山彝族自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熊仿秋同志辞去凉山州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报州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凉山州人大常委会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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